差餉及地租

差餉同地租都係根據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做的估計租值計算, 差餉係估計租值的5%, 而地租就係估計租值的3%, 加埋就係一年估計租值嘅8%, 分四季繳交。

欠繳差餉地租的後果
最後繳款日期過後,繳納人即時被加徵5%附加費。如過期逾六個月,繳納人再被加徵10% 附加費,政府並可採取法律行動追收欠款。

一 般 來 說 , 下 列 類 別 的 物 業 須 評 估 地 租 :

  1. 新 界 和 新 九 龍 ( 界 限 街 以 北 ) 的 物 業 ;
  2. 1985年 5月 27日 或 以 後 獲 批 土 地 契 約 的 物 業 ;
  3. 獲 得 在 1985年 5月 27日 或 以 後 延 期 的 不 可 續 期 契 約 的 物 業 , 而 業 主 須 自 契 約 續 期 日 起 , 按 應 課 差 餉 租 值 的 3%繳 付 地 租 , 實 際 數 額 會 隨 應 課 差 餉 租 值 的 變 動 而 調 整 。

 

差餉物業估價處

http://www.rv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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