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誤失收割之時,眼白白看錢流走(問)

諗樣兄你好!

拜讀閣下文章多時,獲益良多,而誠請諗兄指導。

本人31歲月入35K,太太28歲(屬不穩定工作)月入22K,上年結婚。

現有三個住宅物業如下:

物業1 (本人持有):

按揭額:3.15M

市值:4.5M

供款年期:30年

月供:$11,881

月租金收入$11,000租住給友人

 

物業2 (本人持有):

按揭額:2.34M

市值:3.25M

供款年期:25年

月供:$8,162

月租金收入:$8,000

 

物業3 (本人太太持有):

按揭額:2.7M

市值:4.6M

供款年期:40年

月供:$8,452

月租金收入:N/A因我倆及我父母自住

 

因結婚關係,已差不多盡用積蓄,現只持現金約10萬,扣除所有支出每月可儲蓄18 to 22K.

 

幸得金融海嘯相助,四年間由20萬資本發展到三間物業。唯政策市所礙,及現金流不佳,不能再進一步,形成(四方檯)格局,即以樓養樓。

 

有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現希望諗兄指引前路:

1. 是否應該三退一,即沽走一間物業,多留現金,待價低再出擊?

2. 或保留現有物業,因買賣頻繁不但手續費高且可能要被繳利得稅。然後每月用一半之儲蓄,分段購入閣下介紹的收息基金?

3. 有更佳的建議嗎?

承蒙賜教,不勝感激

迷途的庸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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