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創辦人施永青先生在一個講座中,講了一個4-3-2-1的投資組合概念,呢個唔係踢足球的陣式,而係將物業相關資產、証劵投資、債劵及外幣同埋貴金屬等投資按比例分佈,施生在席上就分享了佢既比例。
40%物業相關資產
30%証劵投資
20%債劵及外幣
10%貴金屬
施生是中原地產創辦人之一,對地產市場熟識是理所當然,所以分配最大比例在物業相關資產上是可理解的,咁會有人問,既然咁熟行情,點解唔訓身去搏最大利潤?分得40%咁少係唔係睇淡後市?
如果咁樣都問得出,此人一係就係陰謀論專家,一係就唔係有錢人。 有錢人同窮人的分別係窮人子彈有限,想賺盡只有集中一個項目重鎚一擊,一係得一係唔得,而有錢人就唔同,拎一千萬出黎買恆生收息一年都收50萬股息,所以有錢人的資產分佈,必定會以分散風險為重點,而唔係利潤最大化。
因此以施生的身家來講,擺40%在物業相關資產已算是很高的比重。 假如施生堅持這個資產分佈比例,當物業價值上升時,物業相關資產就會跟隨上升,令物業佔整體資產比例增加,所以就要賣出部份物業相關資產令組合回復4-3-2-1比例,不過一般人就會以為這是減磅睇淡後市的表現,似乎是諗多左。 普羅大眾一般都以物業投資佔最大比重,一來物業價格高昂,加上按揭條款收緊,買樓動輒要動用100萬現金,二來過去幾十年樓價整體都上升中,買樓已被認定為有買貴無買錯。
不過做按揭買樓都算係槓捍投資,升市時賺錢以倍數計,跌市時隨時變負資產,所以在可能範圍下,應盡力將物業資產淨值(即資產價格減負債)比例下調至個人投資組合的一半或以下(如施生的40%)來平衡風險,避免資產因樓市波動而受到牽連。
by梁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