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考慮那麼多嗎?

留意: 此題目不是結問問題的讀者看的。本blog中的題目可和問題本身無關。因為答案一半是覆讀者、另一半可以是諗樣自己想講的事

 

諗樣兄你好!拜讀閣下文章多時,獲益良多,而誠請諗兄指導。
承蒙賜教,不勝感激。

本人52歲月入22K,太太51歲月入30K。供養兩個子女,已大學畢業。一個工作,一個進修。

 

現有2個住宅物業如下:
出租物業1 ,2010年買入 (本人和太太持有):
按揭額:1.4M
尚欠銀行 : 1.1M
市值:4.6M
供款年期:12年
月供:$11,000
月租金收入$12,500

 

物業2 (本人和太太持有):
自住, 居屋,沒有按揭 ,市值:2.5M

因家庭開支關係,要供保險 ,積蓄不多,現只持股票市價約50萬,現金不多, 扣除所有支出每月可儲蓄5 K.

 

現希望諗兄指引前路:
1. 是否應該沽走一間出租物業,多留現金,待價低再出擊? 或套樓後, 分段購入閣下介紹的收息基金?

2. 或保留現有物業,因買賣頻繁不但手續費高且可能要被繳利得稅。然後以樓養樓?

3.或以保留現有出租物業作退休用?

4. 有更佳的建議嗎?

 

謝謝,迷途心急人上

答案

對於讀者的個案有幾個考慮點,一是老掉牙的借貸力,二是年紀。借貸力為(22000+30000)/10000*50%*2.59=6.7mil。而現時借貸金額只為1.1mil,証明2010年買入之樓宇是正確的。有人話間收租樓都未賣出,何以論輸贏呢? 諗樣只能說在未來十年都是印各國錯印銀紙影響,中期因素會引致實物價錢膨漲,縱當中有升跌亦不改此軌跡。長期因素如人口老化、嬰兒潮退去為長期因素,不改你現時之考慮。除非你真的諗住買間樓留比個孫,否則將太多考慮因素納入考慮範圍,只會令你遲疑未決。

 

 

不建議賣出物業,任何一間亦不應。年紀已近退休年齡,再買樓可承造按揭年期會變短。不知你是特別安排或是年齡所限,出租物業只參與12年按揭供款,個之前後多30餘歲的後生仔不同。諗樣不是攪年齡歧視,而家想透過大家用心寫作,幫大家亙相了解一下心中的困難。所以在homebloggerhk看case,請花時間了解埋讀者的問題。諗樣更會代入角色,和大家解難。

 

 

可以做的是將出租物業加按,由於本身每月只可儲$5000,手上資金不算多,將出租物業加按至50%,4.6mil*50%-1.4mil=90萬。將套出之九十萬買下人仔收息,再減低保險供款,留有現金待正確時機出擊。由於收入方面未能開源,所以下步可以做是抽時候大家review一下你是否overinsured(過份受保),在節流方面著墨為自己儲彈藥再投資一面加力。讀者五十有二,人壽保險需求下降,醫療保險要調升。應找說實話之仕再談一下。更不應該為供保險而儲唔到錢。

 

 

至於買賣之手續費太高是正確的。居屋不知已補地價沒有。但有一點可回頭看,告誡大家讀者的是,如果讀者手上是一間私人三房,可以等仔女再大就賣走轉兩房等退休,good多舊錢係手,而讀者本身是居屋,執行上又要補地價,補左又唔抵,不能行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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