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把錢死困在籠底(答)

>>按此看問題

讀者最需補足是借貸力不足。其實賣樓同唔賣樓之間,仲有好多可能。如來年將收入報足稅,交利得或薪俸稅,就當拉個平均個人收入應證有兩萬餘元,可將樓不賣出及作套現之用。

 

當然讀者擔心而家唔賣之後就無好價錢,應否放手一博? 筆者認為讀者只得樓一間,如冇樓係手個心又會唔會定呢? 到時錢有五百萬,但應如何處理,讀者又有否再諗清楚?

 

想信讀者本身對投資沒有興趣,亦估計是新手一名。心態及知識未必能妥善打理即時所得的一大筆錢。可以有人會話,錢係我既,點會唔識打理呢? 冇錯你可以即時使哂佢,但要令錢洸得其所又能照顧退休所需,是長時間一點點累積的努力。

 

建議著量申報自己生意收入,如能再找到擔保人即可將樓套現至七成,老公收入如在外地亦可折合計算。可套金額為(8.0mil*7-%)-2.20mil=3.4mil。套出金額可將一半放在靈活按揭戶口,收回按揭息率之等回利率,變相將要用腦諗之再投資金額減半,至1.70mil。此金額可換做人仔做定期,3到4%年回報可期。這樣設置無非是配合你個等,等市低係美國或香港再買一層。

美國買樓不時是筆者與朋友談及問題,可以買價好平,但延後收費一般。在wall street買間一房studio租比鬼佬可要支付服務費每月US$2000,而距離wall street遠點的地方租間大屋都係us$2000, 所以間屋曬左好耐太陽,蝕賣離場。當然亦有不少筍貨,先生是美國人可在正確判斷。再唔係等下在港置業。

 

如找不到擔保人,可先搬到家人屋企住,再將樓租出。半年後齊租金收入即可當自身收入證明。惟因單位已作投資用途,套盡都是50%,即可套金額由3.4mil減至1.8mil。但此金額已夠讀者在淡市比首期買多一間了。Auntie應是對的,冇樓係手而手持大筆錢自己攪投資,相信暫不是你杯茶。至於想握500萬係手慢慢洗,諗樣認為此金額就算可洗過世,都係一個令你不開心的退休生活。當然有外力幫忙,以上所說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經濟是有週期,大浪仍然是六十年一大週期,十年可視作為一小週期。至於當中有不小波浪支折,實在是難估何時為一週期的完結,那時是重生的一天。由於只等一物業在手,借貸力亦不足,不建議賣出。努力一拆二,實在地知道幾時供完幾時有兩間樓係手,總好過一大舊錢係手只洗面頭一浸,大部份錢死困在籠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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