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隼] 財經分析:原來分拆港燈等於變相開放電網

電能實業(0006.hk)終於成功分拆港燈業務獨立上市,筆者睇好多報導都係主力渲染李超人撤資、玩財技轉移債務搵人笨等較負面的報道。不過筆者認為,這次創舉,好多香港人都有份推動的。

 

 

先免責聲明一下,本文章沒有意圖去叫人認購港燈與否,而筆者係有小量電能股票。

 

 

香港由兩間電力公司經營係好多年來的事,兩間公司都各自鋪設了完善的電網,不過兩間電力公司就被一般市民認為係獨立王國,可以年年玩弄數據去製造加電費的理由,所以就有不少聲音要求開放電網,透過引入競爭令到電費無得話加就加無皇管。

 

 

事實又係唔係咁呢?就舉王維基的港視為例,買完中移香港個流動電視牌之後又殺出無線要重新傾租用發射站的條件,如無意外港視一係用新條件租發射站(相信條件應不會比現時好),一係就自行起發射站或者用其他方法播放,無論係點都會增加皮費。

 

 

講番去電網,引入新經營者都要面對如港視的處境,要麼自行另設電網,要麼租用現有電網,兩者的投資及經營成本都不會少,再加上發電的原材料成本,預料電費最多只會唔會加得咁狼,但希望電費因此而下調就有點勉強。

 

 

如今電能分拆港燈,由於港燈從此不再是電能的子公司,而是一個獨立的投資信託,只要那個財團有興趣投資香港的電力市場,就可以透過吸納投資信託去實現,就好似當初房署將領匯上市,有投資基金在市場上大手吸納繼而成為領匯的管理層一樣,近日就有傳國家電網有意認購港燈15%股份,假如成事,就是為本地電力市場引入外來投資者的第一步。而外來投資者也無需額外投放資源在基建及人材方面,對政府及投資者而言都是雙贏的做法。

 

 

電費關乎到民生的安穩,引入國家級機構好處,就是經營方針未必以利潤為先,正如中國會為內地電價設限一樣。日後電費無皇管地上調相信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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