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租霸 如何自救*30042021

如遇上租客欠租,電話不回,疑似租霸,該如何處理?

 

租客拖欠租金超過7天,業主已可向租容發出警告信(亦可找律師),

如聯絡不上租客或租客仍未交回租金,業主就需要向審裁處提交收樓及追討租金的申請。

 

除了租金之外,如租客有欠他雜費(水﹑電﹑煤費等),都可一拼提交。

最後,業主可考慮向執達主任申請執行審裁處的判決

 

 

流程:

1先向審裁處申請收回管有權

2申請通知書副本給予租客

3連續3天貼門口紙

4貼完後3天內到審裁處宣誓

5租客有7日時間提出反對

6如無反對,業主可向審裁處申請判決書

7a申請收樓令狀(費用約1-2千) /

7b申請動產扣押令狀(費用約6千,通常屋內物品不值錢,多數人不申請)

8一周後向執達主任申請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9執達吏收到令狀2周會上門通知租客離開

10如7日後租客仍未離開,會發出(最後遷出通知),通知租客收樓日期

11收樓當日執達吏便會與申請人上門

 

收樓後,業主可以民事索償入稟區域法院追討租金(法律程序需時約一年)。

 

 

*如租客提出反對,所需時間會更長

 

*選擇租客時,盡量索取租客的入息證明文件,亦要求租客提供身份證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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