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全發酵既樓市概念點題(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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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讀閣下之文章, 獲益良多。希望諗樣兄賜教。

本人2008年頭以190萬買入一700呎村屋地下單位(A), 現值360萬, 尚欠銀行97萬, 公司有津貼至2019年, 津貼每月約7,300元。 領取津貼條件(i)自住; (ii)如換樓要將所賺用於購買新單位, (但可保留新樓樓價一成支付買樓費用); (iii)不可加按。如換樓可向公司借130萬,1.7%,分10年還。

另丈夫於2008年中以200萬買入一3房單位(B), 分30年供, H+0.5%, 現市值約400萬, 欠銀行124萬, 因某些原因租予親戚, 每月租金剛好夠供樓, 預計3-5年後才可收回。
本人月入5.4萬, 丈夫3.1萬。有現金120萬。要供養父母, 沒有兒女。

因頂唔順樓上住客自私不顧公德行為, 本人想搬屋, 買一個較大及更保值的單位(C), 約640萬。但丈夫喜歡A單位, (老實說如不是樓上住客衰, 現單位是很不錯的)不太想賣。暫時仍未有共識。目前有以下方案, 不知如何是好:

1) 賣出A, 向公司借130萬換入C。保留現金, 待樓市下跌時買多一個單位收租。這方案好處是可以搬出現居, 並繼續領取津貼。但頭10年負擔較重(因同時要還公司貸款及銀行貸款), 但仍屬可負擔範圍。

2) 將B單位加按150萬, 再加手上的現金購入C,借7成,先出租幾年(約3年), 再收回自住。這方案可保留A單位及繼續領幾年津貼。但要繼續忍受樓上無公德鄰居。預計應可於3年後儲夠錢贖回A。到時即使不能繼續領取津貼, 出租A可幫補C供款。

3) 用手上現金, 再加按約50萬, 買入一個480萬單位, 將A出租(租值約9,500元)。這方案可搬出現居, 保留A及擁有多一個單位。 但不能繼續領取津貼。

4) 唔好搞咁多野, 繼續住在A,忍受樓上住客, 用手頭現金買多個300萬單位收租算了。

究竟如何是好? 現在是否換樓時機? 實在令我非常頭痛。諗兄有何高見, 或其他更好方案。萬分感激。

煩惱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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